定了!青田这里周六加班!预约入口已开放→
今年的8月10日(星期六)
是农历的七月初七
想在“七夕”喜结连理的
准新人们注意了!
小编登录浙政钉“浙有姻缘”发现
青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当天的预约正常开放
目前已经可以预约
△青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8月10日当天已经有多对新人预约
具体怎么办理
一起来看看
↓↓↓
1.打开“浙里办”APP或微信小程序,直达“浙有姻缘”服务。
2.点击“开始预约”,选择“结婚登记”。
3.阅读预约协议,选择登记机关。
4.选择日期时间、填写双方信息,确认即可。
温馨提醒
青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上班时间全年统一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
地址
青田县三溪口街道春江映月小区
1栋一楼至三楼
电话
0578-6839555
0578-6836905
材料准备
根据民政部官网《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港澳台居民: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华侨: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外国人: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同时,以上“准新人”还需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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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浙里办
编辑 | 朱超艳
责编 | 林璐
审核 | 刘献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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